我县三项措施服务返乡创业
| 招商动态 |2016-11-18
2016年以来,我县积极开展国家级返乡创业示范地区创建工作,采取三项措施服务返乡创业促进各类群体回乡创业就业。一是解决融资信贷难题。在落实好创业贷款政策的同时,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,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金融支持。按照“一次授信、余额控制、周转使用、随用随贷”原则,开辟返乡创业贷款“绿色通道”,全县已为301名返乡创业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351万元。二是落实税费减免政策。返乡创业者参照城镇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扶持政策。返乡创业项目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,3年内所缴纳的增值税、营业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奖励。返乡创业项目亩均税收达2万元以上的,享受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。三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。截至目前,已向95名返乡创业人员发放贷款贴息38万元;发放初次创业补贴、场地租金补贴112.4万元;为427名返乡人员兑现社会保险补贴128.1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