泗阳通报批评12家无招商实绩单位
| 招商动态 |2016-02-17
“2015年,新袁镇引建亿元以上项目1个、3000万元以上项目2个……”“虽然做出了一些努力,但成效较差,未能完成年度招商任务。作为台办主要负责人,我负有全部责任……”同是在大会上发言,但发言者的神情和语言截然不同。作先进典型发言的亮成绩、谈做法,作表态发言的道计划、作保证。
2月15日下午,在泗阳县召开的2015年度目标管理总结表彰暨2016年度目标责任签状大会上,18家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和21名招商引资先进个人受到表彰,领取到金灿灿的奖牌和红彤彤的荣誉证书,而水利局、台办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城管局、教育局、民政局、文广新局、安监局、审计局、国土局、档案局、党史办等12家无招商实绩单位被通报批评。
当天的会议上,泗阳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《2016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》。其中,考核奖励第一条“对招商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,并优先推荐参评省、市荣誉称号。”第四条,年终根据招商引资工作实绩,评选产生的20名先进个人还有奖金可拿。
既然有奖,就要有罚。《2016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》考核处罚中:3月底无亿元以上签约项目的,对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;6月底无亿元以上开工项目的,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;9月底仍无亿元以上开工项目的,责令单位分管负责人专职招商。年度招商引资考核得分50分(不含50分)以下的,取消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全面先进奖评选资格;如同一部门、单位连续2年无招商实绩,对主要负责人予以处理。
在招商引资过程中,因工作不力、服务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弄虚作假的,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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